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

什麼是公告土地現值?

公告土地現值,就是為了課稅需要、經由各地方政府查估後於每年1月1日所公告的土地價值(有時會簡稱為公告現值)

與土地相關的稅賦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稅收來源之一,然而要對土地課稅必需要有一個判斷土地價值的基準

於是各地方政府會組成「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」,評定包含每年調整的「公告土地現值」以及每兩年調整一次的「公告地價」在內的2種地價

公告土地現值的用途較廣,包含出售房屋或土地時要繳納的土地增值稅、買方所繳納的土地印花稅、遺產贈與稅等,都是依公告土地現值課稅

由於土地增值稅是以公告現值的漲價計算,而公告現值又是每年的1月1日調整,因此當年度買賣房屋、土地,是繳不到土地增值稅的


公告土地現值的查詢方式

公告土地現值會依不同區段於每年1月1日公告,如果想知道自己住的地方或是某塊地的公告土地現值(必需先知道地段、地號)

可上內政部地政司的網站::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landvalue.asp?cid=100

再連結到各地方政府的網站去查詢地價,包含當年度的公告現值、公告地價或著過去幾年的地價資料都可以查得到

除此之外,也可以從土地謄本的「標示部」上,看到該筆土地當年度的公告土地現值


什麼是公告地價?

了解了公告土地現值,那公告地價又是什麼?公告土地現值和公告地價是一樣的嗎?

公告地價和公告土地現值一樣是由政府所評定土地價值,最主要是作為地價稅的課稅基準

不同於每年調整的公告土地現值,公告地價是每2年調整一次(105年之前是每3年調整一次)

不過,實際上用來計算地價稅的並不是公告地價本身,而是申報地價

公告地價是政府定來供民眾申報土地價值的參考,人民依法必需在公告地價上下20%的範圍內,去申報土地的價值

申報後的價格就叫做「申報地價」,申報地價才是實際上課徵地價稅的依據

由於申報的地價愈高、課徵的地價稅就愈重(而且沒有任何好處),加上民眾如果不主動申報地價政府就會直接以公告地價的8成作為申報地價

因此現今沒有人會去主動申報地價,都是直接以公告地價的8成為申報地價


公告地價或是申報地價要如何查詢

和公告土地現值一樣,可以從內政部網站去查詢各地的公告地價

而土地謄本上會顯示的是申報地價

和公告現值不同的是,申報地價是在「所有權部」而非「標示部」


公告土地現值、公告地價與市價

同樣是政府評定的土地價值,卻有公告土地現值和公告地價2種不同的價格、不同的規定、不同的用途

在都會區,公告現值一般來說都低於市價不少,而公告地價又遠低於公告現值(但三者之間並沒有絕對的比例關係)

大約在民國103的前後幾年,房地產漲價飛快、加上政府有意要把公告現值調到市價的九成

因此那幾年的公告現值調漲的幅度很大,導致許多屋主售屋時要繳納的土增稅都超乎原本預期

而這兩年房市走跌,公告現值調漲的幅度減緩許多,有的地方甚至是跌價的


這幾年調漲飛快的不只是公告現值,連公告地價也是

遠低於市價的公告地價造成地價稅的實質稅率相當的低

各地方政府在105年都大幅調高公告地價,爆增的地價稅讓許多人收到稅單都怨聲載道

也因此原本每3年調整一次的公告地價自106年起改為每2年調整一次,避免一次調升的幅度過大


最後,進幾年的房地產價格高漲讓市場上興起一種新的產品:地上權住宅

地上權住宅需要給付地租,而地租的計算的基準是公告地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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